棚户区改造是加快城镇化步伐的重要举措,也是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地区改善民生、惠聚民心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和田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为持续加快和田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各族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巩固和保持社会稳定大局,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和田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发学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家加快推进棚区户改的重大机遇。按照“统一划规,合布局理,综合配套,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坚持棚区户改造与城市经济转型、完善县城配套设施功能、推进城乡一体化相结合,与改善民生、民计相结合。切实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建设和谐和田,促进全市济经和社会稳定调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和田市人民政府将今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到了全市重点项目,统筹组织实施。负责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检查指导等工作。将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突出重点、成片改造
棚户区改造重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居住境环差、安全隐大患、影响市容市貌和经济会社展发并需急改造的地块。棚户区改造采取先易难后、连片开发的原则,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用作,合理利用土地,降低改造成本,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对属棚户区且基础设施需要改造的,依据区域整体开发,努力建成能功齐全、服务设施配套、环境宜居的点亮工程、民心程工。
(四)以人为本,妥善安置
坚持“以人为本”和“先安置、后改造”的工作原则,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平安和谐和田”的要求统筹考虑,严格执行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依法运作,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违法拆迁,力争赢得大多数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会社稳定。
三、改造任务及范围
2017年地区下达我市棚户区该造任务为3106套,改造面积约217420平方米。按照和田市城市发展总体要求,和田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方式采取居民“原址重建”的原则。
(一)年度实施计划
2017年和田市将本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细化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评估阶段。主要是对已确定的棚户区改造对象的现有房屋实施摸底调查和现场评估,确保第一手资料的准确和真实性。
第二阶段:房屋拆迁和图纸设计阶段。为确保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房屋实施拆迁的同时邀请图纸设计单位一同入场,对施工场地进行现场测量,并出具设计图纸。
第三阶段:三通一平阶段。对已拆除的房屋实施垃圾清运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现场水、电等基本的设施及时进行完善。
第四阶段:工程主体实施阶段。工程主体图纸设计及招标完毕后,配合并督促工程主体中标单位,及时对项目实施开工建设。
(二)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模式。
2017年计划对一部分拆迁户实行货币化安置,另一部分拆迁户实行实物安置。货币化安置,不仅能够解决居民安置住房,也有利于减轻房地产市场的库存压力,有效带动区域经济的滚动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对实施自建房居民房屋实行统一规划,传承文化,保护特色,发展旅游,带动群众增收。
四、金筹资措
和田市棚区户改造金资采取“三个一块”方式进行筹措:一是国家、自治区助补一块;二是政府通过银行贷款一块;三是市财政自筹一块。
五、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田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热夏提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张瑜、杨新军副组长,住建、发改、国土、房产、规划、征迁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
六、工程质量及财务管理
(一)质量监督方面
在工程开工前,办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工作由和田市住建局质监站负责监督。市住建局定期不定期地对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程进度缓慢的施工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通报。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为使该项目井然有序地建设,市住建局指派专人对该项目的财务、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分类存档,项目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资料等材料齐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