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亚洲官网讯 (通讯员 陈新)6月30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举行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讲大会。
大会上,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干部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并对《条例》制定过程及解读等方面进行了宣讲。
开发区作为巴州最早建设、唯一的国家级开发区,2004年8月在全州率先制定出台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十多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开发区建设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原有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开发区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法治建设,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开发区将建设法治市场经济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新《条例》制定领导小组和文字起草小组,通过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开座谈会,深入综合执法、环卫、园林等部门开展调研,面向社会书面征求《条例》修改意见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条例》进行论证和审议,历时两年多,数易其稿,最后经过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行使自治州级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能。对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建设发展、投资促进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充分发挥开发区聚集产业发展功能和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增强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推动开发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吉洪会说:“开发区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宣传。要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履行好各自职责、重视协作、注重配合,切实贯彻实施好《条例》。”